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与非重点排放单位签订的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效力认定

【基本案情】 2021年,四川某发电公司为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配额清缴义务,就采购46万吨碳排放配额事项发布比选公告,选定北京某环保公司为交易对象进行碳排放配额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北京某环保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因北京某环保公司违约,四川某发电公司以高于北京某环保公司投标单价另行与…

【基本案情】

  2021年,四川某发电公司为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配额清缴义务,就采购46万吨碳排放配额事项发布比选公告,选定北京某环保公司为交易对象进行碳排放配额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北京某环保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因北京某环保公司违约,四川某发电公司以高于北京某环保公司投标单价另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产生差价损失。四川某发电公司请求判令北京某环保公司承担违约损失28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川某发电公司是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系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北京某环保公司虽不是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未经初始分配取得碳排放配额,但双方约定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割,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签订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有效。北京某环保公司多次作出差价补足承诺,仍未履行,导致四川某发电公司为完成碳排放配额法定清缴义务,另行向案外第三人购买碳排放配额,由此产生相应差价损失,北京某环保公司应依约赔偿。判决:北京某环保公司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款289万余元及利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工具。2024年1月,国务院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环节和各类参与主体法律责任,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法定义务。本案中,人民法院遵循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和绿色原则,依法确认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完成结算交割的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北京某环保公司提出的其并非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不具备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无效的主张,明确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不限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本案进一步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效力的判断规则,为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碳排放配额履行清缴义务提供了规则指引和法治保障,助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



6cc6d918c71599e9559d8538c6446246.jpg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bthre.com/?id=491

分享给朋友: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与非重点排放单位签订的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效力认定” 的相关文章

离婚纠纷“云调解” 重归于好续良缘

小甲和小乙通过网络认识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双方渡过了一段美好而幸福的家庭生活。随着时间推移,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争吵后未及时沟通化解心结,加上小乙离家外出打工,夫妻长期分隔两地,见面次数减少,沟通更加不便,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夫妻心中隔阂越来越大,感情越来越淡薄。最终,小乙向法院起…

赔偿39万,租车公司要担责吗?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如果租车之后用来营运,不幸发生了车祸,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呢?近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不幸:租车用来营运发生事故,致人伤残此前,老陈和女儿小美(化名)向某汽车服务公司租赁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合同约定租金每月5600元,…

养育之恩难抵亲情裂痕,一纸判决解开收养之困

养育之恩难抵亲情裂痕,一纸判决解开收养之困

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经一定的程序依法设立。但是,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不久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收养弃婴,二胎后收养关系破裂1986年,林立乔、蒙晓琳步入婚姻殿堂。二人婚后多年未能生育,于是萌生了抱养一个孩子…

吉林法院2024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8件

吉林法院2024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8件

中新网长春6月6日电 (谭伟旗 李彦国)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度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度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谭伟旗 摄 据介绍,2024年,吉林法院稳步推进未成年…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下的债不是“无头账”

借款人突然死亡,债务该由谁承担?是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近日,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债务人意外离世引发的继承人债务纠纷案件。 邵某在妻子去世多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罗某,二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两年多。其间,邵某因个人事由和生意资金周转,向罗某借款9.5万元,并出具借条两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