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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依法打击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集资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2011年3月至2022年8月,唐某明知其成立的公司不具有对外吸收资金的资质,先后聘任魏某、吴某等人组建、负责营销团队,以老年群体为主要目标,采取散发传单、召开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夸大公司养老产业规模和实力,承诺以床位空置费等名义按年度给付高额回报,欺骗近5000名群众缴纳床位预定金…

【基本案情】

2011年3月至2022年8月,唐某明知其成立的公司不具有对外吸收资金的资质,先后聘任魏某、吴某等人组建、负责营销团队,以老年群体为主要目标,采取散发传单、召开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夸大公司养老产业规模和实力,承诺以床位空置费等名义按年度给付高额回报,欺骗近5000名群众缴纳床位预定金等20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近5亿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吴某、魏某等人在各自数额内与唐某成立共同犯罪,数额巨大,亦构成集资诈骗罪。遂对唐某等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并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

【典型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国的银发经济方兴未艾。但司法实践中,极少数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了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案即是一起发生在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再次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当有人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宣传高额回报时,要提高警惕、抵制诱惑,多跟子女商量,谨防上当受骗,守好自己的“保命钱”“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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