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某虐待、拒不执行裁定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与杨某(被害人,2017年出生)系母子关系。2023年8月中旬至9月6日间,王某经常因杨某吃饭、学习不认真等,以管教之名使用经改造的铁制衣架和擀面杖殴打杨某,致杨某身体多处挫伤,2023年9月6日学校老师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以虐待罪立案后对王某决定取保候审,并向其出具家庭暴力告…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与杨某(被害人,2017年出生)系母子关系。2023年8月中旬至9月6日间,王某经常因杨某吃饭、学习不认真等,以管教之名使用经改造的铁制衣架和擀面杖殴打杨某,致杨某身体多处挫伤,2023年9月6日学校老师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以虐待罪立案后对王某决定取保候审,并向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其间,检察机关会同公安、妇联、基层政府等部门对王某开展联合训诫,并责令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助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 年 10 月 25日,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对杨某实施家庭暴力。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初,王某仍以管教之名,多次殴打杨某,致杨某轻微伤,公安机关遂对其刑事拘留。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2023年8月至9月6日间多次殴打儿子杨某致其身体多处挫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王某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此后王某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间,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仍多次殴打杨某致其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同时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综上,法院依法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予以并罚。
【典型意义】
虐待儿童行为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负面影响持久,必须依法严惩。“为孩子好”“不打不成器”绝不可以成为虐待的借口。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制止家庭暴力而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的裁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其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以管教之名长期殴打虐待6岁幼子杨某,其行为已涉嫌虐待罪。王某在公安机关对其立案并取保候审期间,特别是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非但未认识自身错误,反而变本加厉,对杨某多次殴打致杨某轻微伤,既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亦属挑战司法权威。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以虐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予以并罚,体现了从严惩处虐待儿童犯罪、反对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
案例4 放任同居人员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某虐待、故意伤害、王某某虐待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王某某(女)带非婚生子陈某(被害人,2022年出生)与男友被告人黄某某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间,黄某某因陈某生父陈某某多次向其家人发送威胁信息,遂迁怒于年幼的陈某。自2024年6月起,黄某某多次以拳头击打、手掐、衣服勒脖子等方式虐待陈某,导致陈某伤痕累累(经鉴定为轻微伤),还逼迫陈某抽烟喝酒。同年6月中旬,黄某某猛击陈某左腿,致其左胫骨近端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黄某某实施虐待行为时王某某在场,但未予阻拦,亦未带受伤的陈某就医检查。2024年6月19日,王某某的朋友发现陈某伤情后,告知陈某某,陈某某于6月21日报警。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与王某某及其子陈某共同居住,已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黄某某多次对幼童陈某实施暴力虐待致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又故意击打陈某左腿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并罚。被告人王某某作为未成年人陈某的法定监护人,明知同居男友黄某某虐待陈某而未予阻止,对陈某未尽保护义务,放任虐待持续发生,其与黄某某系共同虐待,王某某亦构成虐待罪,系共同虐待犯罪的从犯,应依法惩处。据此,认定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将稳定同居关系中相关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纳入虐待罪侵害对象范畴,给予未成年人最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进一步明确,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保护义务,明知同居人员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虐待而不予阻止、救助,放任侵害行为持续发生,情节恶劣的,同样构成虐待罪,这也警示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保护义务,杜绝“不作为”式伤害,从源头上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来自家庭内部的不法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