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 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 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县级)正式成立,内设七个科室,院址设在香洲区康宁路33号8号楼。1979年11月26日,珠海市由原属广东省和佛山地区双重领导改为直属广东省领导,成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1985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迁入光明街97号。 1999年2月8日,迁至现址至香洲区香华路166号。
截至 2026 年 2 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香洲、金湾、斗门 3 个基层检察院以及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派驻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 2 个派出机构,并在诉讼程序上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履行上一级检察院职责,设 15 个内设机构,1 个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 24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