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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3年前 (2023-11-19)法律知识691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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