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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退费”新陷阱:她被骗5万,竟成别人“贷款还款人”

以为终于能拿到课程退费,结果反背贷款?近期,一种以“退费”为名、诱骗受害人“代还贷款”的新型电诈骗局浮出水面,多名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揭露了电信网络诈骗中转移赃款的新手法:诈骗分子利用他人贷款账户作为“中转站”,诱导…

以为终于能拿到课程退费,结果反背贷款?近期,一种以“退费”为名、诱骗受害人“代还贷款”的新型电诈骗局浮出水面,多名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揭露了电信网络诈骗中转移赃款的新手法:诈骗分子利用他人贷款账户作为“中转站”,诱导受害者亲手将钱“还”进陌生贷款账户,既骗走钱财,又悄然完成资金“洗白”。

  “退费通知”暗藏陷阱,5万元竟还进陌生贷款账户

  2025年3月,卢女士走进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本想办理课程退费,结果不仅没拿到退款,反而亲手转出了5万元,成了“帮别人还贷款的冤大头”。

  事情起源于一个自称“某成人教育机构客服”的微信好友申请。对方准确说出了卢女士的姓名和课程信息,并称可为她办理部分课程退费,只需按照指引操作,“退款很快到账”。为增加可信度,“客服”还引导卢女士下载了一款指定聊天软件,称“退费流程必须在该平台完成”。

  随后,软件中的“客服”发出一个令人费解的指令:登录某网络贷款平台,进入一个名为“梁某某”的贷款账户,再通过卢女士自己的微信,为该账户进行“还款”。面对卢女士的质疑,“客服”信誓旦旦地解释:“您先代为还款,我们这边才能完成退费审批,结束后款项会直接打到您的银行卡。”

  为尽早拿到退款,卢女士未再深究,分多次向该陌生贷款账户转账。然而承诺的退款始终未到账,当她再次试图联系“客服”时,对方已音讯全无。卢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卢女士并非唯一受害者。唐女士、李女士等人也遭遇类似骗局,均向同一贷款账户“还款”。2025年4月,账户持有人梁某某被抓获。

  贷款账户成洗钱“白手套”,“兼职走账”实为犯罪帮凶

  到案后,梁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2025年2月底,他在社交平台看到一则“提供贷款平台额度赚佣金”的兼职广告,随即与发布者联系。在明知资金来源可能非法的情况下,为获取“好处费”,他仍同意协助对方转移资金。

  梁某某按“上家”指示,在多个网络贷款平台注册账户并申请借款,将所得款项扣除佣金后转至指定账户。而这些贷款欠款,并不需要梁某某自己偿还——诈骗分子以“退费”“还款返利”等话术,诱骗卢女士等受害者登录其贷款账户“代为还款”,从而将诈骗赃款“洗”为合法的贷款还款。

  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查实,梁某某为非法牟利,在明知钱款可能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协助他人转移诈骗赃款共计人民币14.7万元。

  2025年8月,静安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梁某某提起公诉。日前,静安区法院作出判决,以同一罪名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代还贷款式退费”都是骗局

  本案中,诈骗分子设下“双线骗局”:一边以“退费”“返利”为诱饵骗受害者代为还款,一边利用“工具人”的贷款账户完成资金洗白。

  警惕“退费”变“还款”

  任何自称客服或专员,要求下载陌生软件、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他人贷款账户“代为还款”的,均为诈骗。正规退费流程绝不会要求向陌生账户转账,更不会以“还贷”作为退款前提。

  “兼职走账”是犯罪,别当“工具人”

  切勿因“赚点小钱”而出借账户或协助转账。明知资金涉嫌违法仍参与转移,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法律不因“不知情”而免除责任。

  电信诈骗手法虽不断翻新,但最终目标始终是“诱你转账”。守住“不轻信、不转账、不借账户”的底线,才是守护财产安全的关键。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郭剑烽 通讯员 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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