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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应用示范文本促推实现债务一次性“隔空”清偿

    【基本案情】 邢某与王某在网络相识,自2021年起王某因朋友需要资金周转、家人生病等,陆续向邢某借款共13000元。在邢某催要下,王某仅返还6000元,后续便“失联”。邢某遂诉至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剩余借款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 【起诉状、答辩状…

    【基本案情】

  邢某与王某在网络相识,自2021年起王某因朋友需要资金周转、家人生病等,陆续向邢某借款共13000元。在邢某催要下,王某仅返还6000元,后续便“失联”。邢某遂诉至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返还剩余借款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邢某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因其自行准备的起诉状有很多内容缺失,诉讼服务人员指导邢某填写并提交要素式起诉状,二十分钟内即完成立案。次日,承办法官按照邢某起诉状中提供的地址前往王某及其母亲住处,获取王某联系方式。经王某同意,法官对其进行电子送达,并视频连线指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下载答辩状示范文本,详细告知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王某在线提交要素式答辩状后,承办法官发现,王某对邢某主张的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对诉讼请求中的剩余借款本金有异议,主张其近期已以现金形式当面偿还了全部借款。法官通过王某提交的答辩状,迅速定位双方争议焦点为王某是否已偿还全部借款。此外,通过查看诉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官发现王某借款时系通过支付宝收款,且两人不在同一城市生活,王某答辩已当面偿还现金似不符合交易习惯。考虑到双方对此分歧较大且身处异地,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开展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王某答辩状中未填写及表述有异议和分歧的部分进行针对性询问,包括为何不通过网上转账还款、是否有与邢某相约现金还款的语音或微信记录、当面还款的行程记录证明等。王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前后回答自相矛盾。经法官仔细询问及释法说理,王某意识到继续“耍赖”无法成功,遂主动要求与邢某和解。经核对,确认本案剩余欠款金额为7000元。双方就还款达成一致:王某向邢某偿还7000元欠款,邢某主动放弃利息及相关费用主张。次日,王某将7000元汇入邢某银行账户。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三天,一场债务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示范文本助力规范高效起诉,保障当事人诉权。示范文本通过要素拆分列举,把法律规定起诉所需内容逐项细化,并以表格形式简洁呈现,帮助当事人更加规范高效提起诉讼。本案中,邢某自行书写的起诉状内容缺失,通过应用起诉状示范文本,得以向法院清晰全面表达诉讼请求,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二是示范文本助力发现抗辩漏洞,辅助法官精准解纷。要素式诉辩状结构化的内容,便于法官在调解和审理过程中锁定争议焦点,快速找到案件突破口,提高解纷效率。本案中,法官指导王某填写要素式答辩状,通过对诉辩状内容进行梳理,迅速定位争议焦点,精准洞察王某答辩意见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在调解过程中进行针对性询问和释法明理,高效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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